完整的裝潢合約應該包含以下重點:
- 工程合約內容
設計約簽定後會拿到確認的整套設計圖,若確定發包,需再簽定工程約,
包含整體工程費用明細、材質選定、付款方式、完工日期、保固期、責任歸屬等細節。附加文件應具備整體工程的進度評估表及各項工期評估表,以便屋主掌握進度。如果在
工程進行中有追加、更改、取消之項目,可另外簽定變動合約。
- 估價單
估價單上必須清楚標示建材等級品項、數量、
單位、單價等...資訊,以利屋主驗收工程約內的工程估價明細,完工時,屋主也可以依估價單上的項目進行驗收。
- 無意外延遲交屋可索取賠償
施工期超過合約上所訂的完工日期,每延遲一日,屋主可以跟承包商
扣除百分之一之價款做為賠償,屋主在簽訂工程合約前可特別與承包商討論並載明這一點。
- 工程分階段付款
工程約的款項付費方式大多是依工程進度付款,大多分四階段,各為總工程款的30%、30%、30%、10%,第一次付款為簽約時支付,第二次付款為木工進場時支付,第三次付款為油漆進場時支付,最後一次尾款則
是在驗收後七日內支付。
- 工程報告列入合約
當屋主不方便每天前往察看時,可由設計師或工務人員負責,每天監工並拍
照存檔,屋主隨時可以了解施工狀況,這都包含在工程約中所提供的服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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